招远市丕广商店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案
2022年9月14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丕广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收银台前摆放有“金锣低脂香肠”5箱,现场未离地存放。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田头超市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案
2022年9月14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田头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鹿角巷乳酸菌风味饮料”未离地存放。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金喜登蛋糕店未按规定实施进货查验并保存相关凭证案
2022年7月25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金喜登蛋糕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进货查验并保存相关凭证。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美业商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2年8月9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美业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星期天水果蔬菜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2年8月4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星期天水果蔬菜店进行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天海依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2年8月3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招远市天海依超市进行公开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浩睿百货门市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2年8月3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招远市浩睿百货门市部进行公开检查时,发现该门市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小张打字复印室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2年8月2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招远市小张打字复印室进行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红果果蔬果坊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2年6月30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红果果蔬果坊进行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么么鸭特色火锅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2年8月23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招远么么鸭特色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亚轩小笼包店经营食品无相应的防尘、防蝇设备或设施案
2022年6月24日,招远市市监局对招远市亚轩小笼包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配备有相应的防尘、防蝇设备或设施,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2年6月29日前整改。2022年7月8日,执法人员对招远市亚轩小笼包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该店仍然未见有相应的防尘、防蝇设备或设施。 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招远市大东食尚烤鸡店经营食品无相应的防尘、防蝇设备或设施案
2022年6月24日,招远市市监局对招远市大东食尚烤鸡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配备有相应的防尘、防蝇设备或设施,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2年6月29日前整改。2022年7月5日,执法人员对招远市大东食尚烤鸡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该店仍然未见有相应的防尘、防蝇设备或设施。招远市市监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侦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招远市市监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招远娟子小吃店经营食品无相应的防尘、防蝇设备或设施案
原标题:【烟台市市监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七十五批)】 内容摘要:招远市丕广商店未按要求贮存食品案 2022年9月14日,招远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丕广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收银台前摆放有金锣低脂香肠5箱,现场未离地存放。招远市市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72112.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